非自愿治疗的现实
据HealthyPlace.com据美国国家精神病学健康系统协会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sychiatric Health Systems)报告,88%的会员医院入院都是自愿的。然而,另外的12%确实存在。有时一个人由于精神疾病而丧失了行为能力,他/她可能意识不到住院治疗的必要性。在这种情况下,非自愿治疗可能是必要的。
非自愿治疗和你的权利
非自愿的治疗可能会令人沮丧和恐惧,而且有一些误解并没有帮助。当我第一次被诊断出来的时候,我偏执地认为我会被送进精神病院。如上述统计数据所示,非自愿治疗并非通常的治疗途径。
非自愿治疗仅在患者对自身、对他人有危险或严重残疾时使用。必须采用限制最少的方法。换句话说,除非你很危险,无法照顾自己,门诊治疗或部分住院不起作用,否则你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住院。
HealthyPlace.com州“非自愿治疗有时是必要的,但只在不寻常的情况下使用,而且总是要接受审查,以保护患者的公民自由。”虽然程序因州而异,但你有权请律师——如果你请不起律师,还可以请公设辩护律师。你也有权出席听证会,除非你病得不能去。你也有权上诉。
国际法中的非自愿待遇
由于美国通常不遵守国际法,这个花边新闻可能对你没什么好处。但是,联合国决定,所有精神病患者都有权利。这些权利包括在第46/119号决议,1991年12月17日通过。
该决议写道:“所有患有精神疾病的人,或被视为精神疾病患者的人,应得到人道待遇,并尊重人的固有尊严。”“所有精神病患者或被视为精神病患者的人都有权得到保护,免受经济、性和其他形式的剥削、身体或其他虐待和有辱人格的待遇。”
原则16专门涉及非自愿治疗。简言之,一个人必须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,否则住院是限制最少的治疗手段,而且住院必须是短时间的,并符合国内法。这个原则强烈鼓励第二位医生的意见,并且这位医生应该独立于第一位医生。
非自愿的治疗会是什么样子
2008年,一位精神科医生开始给我写承诺文件。我被指派了一名公设辩护律师,他在医院给我打过一次电话,讨论我的辩护。我被允许参加听证会,并有一个朋友在场。承诺生效了,我回到医院在州立医院等待床位。
我接到通知五分钟后就会转到州立医院。我被用铁链绑在腰间,戴上镣铐,然后由一名副警长用警车押送到那里。
从那以后,我的待遇各不相同。我对里士满州立医院没有任何正面评价;我经常被拒绝在那里接受治疗(这违反了州法律)。有一次,我被鼓励在治疗进展上撒谎,以便让工作人员看起来不错。我上诉的权利被侵犯了;没有精神病医生的允许,工作人员拒绝给我法庭的地址。我遭受了一些有辱人格的待遇,至今难以启齿。例如,工作人员会在我洗澡时检查我,强迫我展示我的裸体涂满了肥皂泡沫——而我没有任何限制。有一次我被骂了。当我有自杀倾向时,我甚至被剥夺了看心理医生的权利(这引发了一项州调查)。
在Larue D. Carter纪念医院,我得到了很好的待遇。我可以不用支票就洗澡。我从来没有被骂过。我的感受被认真对待,我在需要的时候接受了治疗。
你的治疗可能根据你所在的单位和医院而有所不同;如你所见,我的也是。记住:即使你是非自愿的病人,你也有基本的人权。他们可能不会一直受到尊重,但你有权利为他们而战。没有理由害怕非自愿治疗。
APA的参考
奥伯格,B.(2012年1月24日)。非自愿治疗的现实,HealthyPlace。2022年9月11日从//www.lharmeroult.com/blogs/borderline/2012/01/the-realities-of-involuntary-treatment检索到
作者:贝基奥伯格
从你所说的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来看,它们都是你害怕非自愿“治疗”的理由。它的发生……它发生…它可以再次形成意志。一个对你更好的地方只能说明有些地方很糟糕…其他人可能是体面的……另一件事也不能原谅第一件事。
我发现IU会同意评论者Danny的观点;你诚实而详细地描述了你在里士满医院受到的可怕待遇,以及他们如何无耻地侵犯你和你的权利,甚至把你戴上手铐和脚镣,就像一头重家畜一样,但因为你很幸运(我相信任何来自精神科工作人员/设施的良好待遇都只是运气而已,对不起),然后你说“没有理由害怕非自愿住院”。
抱歉,但你的文章绝对没有支持支持精神病学的事业,也绝对没有支持非自愿的“护理”。